山东陶瓷工业协会
鲁陶协字(2010)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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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四届“山东省陶瓷艺术大师”
“山东省杰出青年陶瓷艺术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陶瓷艺术工作者:
为促进山东陶瓷艺术事业的发展,山东陶瓷工业协会已组织三届“山东省陶瓷艺术大师”和“山东省杰出青年陶瓷艺术家”评选,这项工作极大地促进了山东陶瓷文化艺术事业和陶瓷产业的繁荣和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广大陶瓷艺术工作者高度关注。为更进一步弘扬陶瓷文化艺术,鼓励在我省陶瓷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陶瓷艺术专业人才,激发广大陶瓷艺术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山东省轻工业协会同意,山东陶瓷工业协会决定举办第四届“山东省陶瓷艺术大师”、“山东省杰出青年陶瓷艺术家”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本次评选活动设立组委会,全面负责评选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
主 任:宋鸿林山东省轻工业协会副会长
副主任:韩克新 山东陶瓷工业协会理事长
李 雷 山东陶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
崔 刚 山东陶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张映和 山东省轻工业协会行业管理处副处长
成 员:陈贻谟 山东陶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陶瓷艺术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张明文 山东陶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刻瓷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李梓源 山东陶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陶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陶瓷艺术大师
尹 干 山东陶瓷工业协会陶瓷艺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陶瓷艺术大师
周祖永 山东陶瓷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陶艺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组委会下设评选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组织工作。周祖永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山东陶瓷工业协会秘书处(山东省陶瓷公司行业管理处)。
二、评审委员会:组建由知名专家、教授组成的评委库,届时随机抽选,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选拔工作。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若干名。
三、评选办法:
按照《山东省陶瓷行业荣誉称号评选管理办法》执行(见附件1)。
四、申报内容及时间要求:
1、个人自愿报名,填报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人提供个人业绩、学历、职称、论文、作品获奖证明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带回),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于2010年7月8日前报评选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每人报送3—5件代表作品(评选结束后协会保存一件,其余退回)。于2010年7月22日前报评选办公室。
五、评选程序:评选办公室对材料审核整理后,报陶瓷艺术专业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推荐给评审委员会评审,被评审人员到会答辩,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者的作品、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评出“山东省陶瓷艺术大师”和“山东省杰出青年陶瓷艺术家”建议名单,报组委会审核批准。
六、评审揭晓,评审结果在淄博“陶博会”期间公布,由山东省轻工业协会、山东陶瓷工业协会共同颁发荣誉证书。
七、联系人:周祖永 吴兆坤 于清德 王世昌
联系电话:0533-4183595
201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