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淄博市食品企业联合会在全市食品行业开展的“十大淄博品牌食品”选树活动,通过以“树”带“促”,对淄博食品行业品牌建设发挥了推动引领作用,引起了较好的社会反响,成为“食安淄博”建设的一张生动名片。市食药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将评选活动纳入“食安淄博”建设重要内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传统产业发展中心将其作为推动淄博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而助力打造。
根据市政府淄政办字〔2019〕6号文和淄博市食品企业联合会《十大淄博品牌食品评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淄博市食品企业联合会一届三次理事会研究决定,在全市食品行业开展第二届“十大淄博品牌食品”选树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食安山东”、“食安淄博”品牌为引领,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通过选树淄博食品行业质量安全过硬、品牌知名度高、消费者认可的食品品牌,打造淄博食品行业的品牌高地。
二、活动口号
“食安淄博,品牌消费”
三、活动时间
2022年5月23日—6月15日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在质量提升方面。建立以质量为先的经营发展理念,形成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实施先进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
2、在品牌影响方面。重视品牌建设,在本市同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良好的形象和口碑,质量满意度高,投诉率低,诚信和信用记录良好。
3、在社会责任方面。企业近3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对投诉处理反馈及时,满意率达100%;在媒体、网络上无不良事件曝光,未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资质要求
企业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及注册商标,且注册商标已使用两年以上。
五、选树程序
“十大淄博品牌食品”选树遵循自愿申报和公益性(不收取参评费用)原则,评审程序主要包括:申报企业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现场评审(抽查)、公众评议(网上投票)、评定委员会审定、社会公示、表彰七个阶段。
1、自愿申报。6月2日前,拟参评的食品企业将参评登记表报淄博市食品企业联合会秘书处。
2、资格审查。6月3日—5日,淄博市食品企业联合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候选名单进入媒体公众投票。
3、微信投票。6月13日—15日,分别在大众报业“鲁中晨报微信公众号”、“淄博市食品企业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开设公众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4、专家评审。组成由淄博市食药安办、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等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参评品牌进行评审。
5、选取部分入围企业进行现场考察。
6、评分权重。微信公众投票权重占30%,专家评分权重占70%。本年度内出现一次食品抽检不合格作为否决项,失去参评资格。
六、表彰
召开淄博食品产业发展大会,对入选的第二届“十大淄博品牌食品”名单进行发布,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推介宣传。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内容目录依次为:
1、封面(附件一)
2、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二)
3、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三)
4、品牌质量管理登记表(附件四)
5、品牌荣誉及知识产权登记表(附件五)
6、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7、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8、企业注册商标复印件
9、其它反映品牌荣誉的证书资料复印件
(二)材料规范要求:
1、申报材料要按照上述要求顺序依次装订,用A4纸单面打印(或复印),装订在左侧,使用大号订书针或胶装或打孔或线装,不得使用拉杆夹,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不予受理。
2、附件一至五电子表格,请登陆淄博市食品企业联合会微信公众号下载。
(三)材料报送:
参评材料一式15份,于2022年6月2日前报淄博市食品企业联合会秘书处。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食品企业联合会邮箱。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5069300286
邮箱:zbqfdt@126.com
报送材料地址:张店区柳泉路51号A座312房间
淄博市食品企业联合会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