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陶协字〔2014〕16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
淄博市陶瓷艺术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经信局、高新区经发局、有关企业、院校、陶瓷艺术工作者:
我市在2011年开展了首届淄博市陶瓷艺术大师的评选工作,这项工作的开展,壮大了我市陶瓷艺术设计人才队伍,有力地促进了我市陶瓷艺术设计水平的提高,繁荣了陶瓷艺术品市场,助推了行业的发展。评出的首届淄博市陶瓷艺术大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有的被评为山东省陶瓷艺术大师。为进一步激发陶瓷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今年将由淄博市陶瓷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第二届淄博市陶瓷艺术大师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艺德;
2、有较高的创作设计能力和艺术修养,技艺精湛、风格独特,业绩突出,享有一定的社会声誉;
3、获得助理工艺美术师、助理讲师(从事陶瓷专业教学)以上相应技术职称、具有陶瓷行业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
4、获得全国陶瓷专业评比三等及以上奖项或全省陶瓷行业评比银奖及以上奖项;
5、获得淄博市陶瓷艺术优秀工作者和淄博市工艺美术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者;
6、在我市从事陶瓷艺术设计及创作工作8年以上,为基本申报条件(具有全日制陶瓷艺术类专业学历者,在校学习时间可视为从业经历);
具备以下条件的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①获得市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或政府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认定的陶瓷艺术设计等相关类别荣誉称号者;
②获得市级及以上(陶瓷类)专利者;
③继承父辈陶瓷艺术传统技艺者;
④在市内同行业中有特殊贡献和重大影响并被公认者.
脱离陶瓷艺术创作,专职从事理论研究、教学、行政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评选机构设置
1、为加强此次评选工作的领导,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淄博市陶瓷行业协会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评选的各项组织工作。
2、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筹备成立评审委员会。聘请省内外陶瓷行业知名专家学者和资深艺术大师组建评委库,届时随机抽取组成专业评审委员会,专门负责评选工作;
3、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报者所提供的材料、作品及专业技术技能现场实际操作考核综合评定,确定建议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4、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淄博市陶瓷行业协会行业管理处(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
三、申报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本着对事业和个人高度负责精神,实事求是,认真严谨准备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严厉批评并取消参评资格。
2、填写《淄博市陶瓷艺术大师荣誉称号申报表》(见附件),以邮件形式发至sdstcysds@163.com,邮件主题按以下样式填写“XXX(姓名)申报市大师”,同时报送纸质版一式二份;
3、提供个人业绩、学历、职称、论文、作品获奖证明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带回);
4、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5、每人报送3—5件(套)代表作品(评选结束后退回);
6、进行专业技术技能实际操作考核,参评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最擅长的技艺手法展现自身艺术才能(技术技能考核项目及所需工具、材料等由参评者自定);
7、报送时间地点:报名材料在2014年11月8日前报评选工作办公室,代表作品报送时间和实际操作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8、适当收取评审费用。
联系人:于清德 王树香
联系电话:0533-5202423、5202413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