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陶瓷公司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综合处
协助协会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协会文秘、档案、接待及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行业管理处
负责行业经济运行调度、监管和行业调研,指导企业的改革改组、资产重组、结构调整、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招商引资、人才智力引进、企业管理、标准制定;参与研究制定我市陶瓷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政策;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发布行业信息;行业统计分析;参与行业资质认证、新技术和新产品鉴定及推广,参与新建、技改项目的安全、环保、节能论证审查等相关工作。
负责“淄博陶瓷 当代国窑”地域品牌创建和授权使用工作,协调企业在搞好自身品牌建设工作的同时,共同协力打造“淄博陶瓷 当代国窑”地域品牌;负责陶瓷行业协会品牌工作指导站的日常工作;组织行业企业参加省内外产品展览展销;开展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国瓷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三)财审处
一、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专款专用,严把财务关。
二、积极配合审计、财政等上级进行的审计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