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陶协[2010]第20号
关于开展“中国陶瓷行业名牌产品”复评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进中国名牌战略的实施,促进我国陶瓷行业名牌产品的发展壮大,增强我国陶瓷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于2005年开始开展“中国陶瓷行业名牌产品”的培育推荐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及企业的大力支持和热烈响应。被授予“中国陶瓷行业名牌产品”的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得到了大幅度提升。按照规定,名牌产品的有效期为三年。2007年评审的陶瓷行业名牌产品的有效期为2007年5月至2010年5月。因此,现决定开展2007年度“中国陶瓷行业名牌产品”的复评及推荐工作。评比过程中,原“中国陶瓷行业名牌产品”称号继续有效。今年“中国陶瓷行业名牌产品”的推荐范围包括:日用陶瓷、艺术陈设陶瓷、瓷砖、卫生洁具、工业陶瓷、电瓷、装饰材料、瓷砖粘贴材料等。凡在2007年评为“中国陶瓷行业名牌产品”的企业都要参加复评,否则将取消名牌产品称号。其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上述产品的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会员企业(2010年6月1日前登记在册的会员),均可向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30日(申报材料须一份)。有关详细事宜请与中国陶瓷工业协会联系。
联系地址:北京东长安街6号130室 邮编:100740
联系电话:010—65590184/25、 65590183/20 传真电话:010—65124672
联系人: 张彩华 陈莲
协会网址:http://www.ccianet.cn (可上网在“协会动态”栏目查看“通知”并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附件)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2010年4月20日
附件:1申报陶瓷行业名牌产品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
2 中国陶瓷行业名牌产品培育推荐申请表
附件1
申报陶瓷行业名牌产品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 企业基本情况 (文字介绍)
1.建厂时间、企业性质(国营、集体、民营、合资、台资、独资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产品种类、生产规模、分产品的产量、产值、销售额、利润、税金等。出口比例(出口产品的产量、产值、创汇额、单件产品换汇)、出口的国家和地区。产品质量、消耗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企业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水平的现状,企业对员工的培训情况。
3.企业持续发展的规划和设想。
4.企业的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的现状;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情况。
5.申报产品的详细介绍(主要介绍产品的性能和特点)及与其它企业的不同之处。
6.企业对市场反应机制及售后服务情况;产品用户及经销商名单。
7.申报产品获得国家、省级科技进步奖、优秀新产品奖情况。
8.企业参与行业、国家以及国际标准的制定情况。
二、填写中国陶瓷行业名牌产品申请表和企业基本情况表。
三、本企业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 产品商标注册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商标标志。
五、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纳税证明(复印件)和统计数据证明(复印件)。
六、企业或产品曾经获奖情况(国际、国家、部、省、中国陶瓷工业协会、获奖证书复印件)。
七、质量认证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八、近三年参加全国抽检或质量监督检验情况说明,并附质量检测报告(复 印件)。
九、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著作权、设计专有权等(复印件)
十、 采用国际标准证明。(复印件)
十一、申报产品的照片
附件2
中 国 陶 瓷 行 业 名 牌 产 品
申 请 表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企业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企业代码:
企业海关编码:
填表日期 :
中 国 陶 瓷 工 业 协会 印制
填 表 说 明
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企业名称”“企业代码”由申报企业填写。
2.表1、表2由企业填写。表2中“实物质量水平”按申报产品所实际采用的标准水平填写。
3.表2中“企业规模”统一按固定资产规模填写。
4.指标解释:
(1)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2)总资产贡献率(%)=(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 ×100%
(3)新产品产值率(%)=当年新产品产值/当年工业总产值 ×100%
(4)销售利税率(%)=利润总额+税金总额/销售总额×100%
申 报 产 品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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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表
表2 企业申报综合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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