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综合处 作者:钱景华
2013年,在山东省10大地理标志示范商标表彰大会上,“淄博陶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评为山东省十大地理标志示范商标,这是淄博陶瓷继2009年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注册“淄博陶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为加强“淄博陶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组织领导,陶瓷协会建立了“陶瓷行业品牌工作指导站”,承担起行业商标规划制定、驰名、著名商标培育、协助企业商标申报、品牌创建等工作。
为争取“淄博陶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淄博陶瓷 当代国窑”地域品牌的话语权,陶瓷协会主持制定了5个山东省淄博陶瓷地方标准, 3个国家标准,制定了《“淄博陶瓷”地理标志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要求所有授权企业都要使用由“淄博陶瓷”地理商标管理小组统一印刷的标识,执行山东省淄博陶瓷地方标准。
目前,全市有11家企业被授权使用“淄博陶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均为中国名牌、中国陶瓷行业名牌产品和山东省陶瓷行业名牌产品。所核定使用商标的高石英瓷器、镁质强化瓷器、骨质瓷器、瓷艺术品产量1.3亿余件,产品销售收入实现11亿元,利税实现2.8亿元。据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统计,在全国陶瓷产区,淄博高石英瓷器产量排名第1位,镁质强化瓷器排名第1位,骨质瓷器排名第2位。